來信內容 |
尊敬的各位領導:
首先,感謝您對我們廣大市民的關心,同時也感謝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來審閱我的留言,現就我想咨詢的問題,作出簡要描述如下。
根據新《公務員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和參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隊員內部交流,也可與國有企和不參照本辦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任調、轉任。且山東省五蓮縣于2019年發布信息:“五蓮籍”外地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可申請回家鄉工作,僅2019年就完成20余名符合條件人員的調動工作。
近年來,因疫情等原因影響,導致整體就業壓力較大,且因我縣人口較多,像我一樣的人員,只能通過各類考試去到其他地州工作。但是因為五年服務期工作要求,導致像我一樣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長期在外地就業,不能通過遴選考試回到家鄉為家鄉建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一方面導致我縣人才流失,不利于本地經濟、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發展,另一方面,因長期在外地工作,導致像我一類的人員無法照顧家庭、老人,增加了社會養老壓力和一系列的社會家庭問題,也給當地的基層治理帶來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自鞏固脫貧攻堅銜接鄉村振興工作開展以來,中央出臺了干部規劃家鄉政策,鼓勵在外公職人員回家鄉一起為家鄉規劃建設,給了我們這些在其他地州工作的人員提供了為家鄉建設的機會,但是因我們長期在外工作,已不能詳細的掌握本地的鄉土人情,發展方向,所以導致我們不能為我們美好的家鄉提出中肯的建設意見。像我一樣心系家鄉建設的年輕人還很多,我們深愛著自己的家鄉,但是因為身在外地,心有余而力不足。
一直以來,我努力工作,得到了同事和領導的認可。同時也利用工作之余為回家鄉繼續努力著,然而一直都沒能回來。第一次,因曲靖市遴選只面向市內招考,被拒之門外。第二次,因我所在單位檔案丟失,沒有了報名資格。第三次,因工作原因,錯過回家報名時間。第四次,因為專業限制沒有考試崗位。所以五年多過去了,依然沒有機會回到家鄉,為家鄉發展盡我綿薄之力。像我這種的人員還有很多很多,他們有些因為有家庭,有孩子,還在這樣苦苦掙扎著,還有一些因為長期兩地分居,直接導致家庭婚姻破裂,后續老人贍養和子女教育問題也成為了一些基層治理工作中的堵點。
通過多年的基層工作歷練,我們都具備著較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素質,基本能勝任任何的工作安排,但是苦于沒有回家鄉的機會。希望各位領導能從人才振興的角度出發,為我們這些熱愛家鄉,致力于為家鄉建設的青少年考慮,出臺相關人才回流政策,進一步完善我縣人才庫建設,解決我們的實際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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